【2027行事曆】人事行政局116年行事曆|休假攻略、補班行事曆下載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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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行事曆(民國116年行事曆)所有國定假日包含:
2027元旦3天、過年春節7天、228紀念日3天、清明節4天、勞動節3天、端午節1天、中秋節1天、教師節1天、雙十國慶3天、台灣光復節3天、行憲紀念日3天、2028跨年3天
預計將有9個連假!
2027元旦3天、過年春節7天、228紀念日3天、清明節4天、勞動節3天、端午節1天、中秋節1天、教師節1天、雙十國慶3天、台灣光復節3天、行憲紀念日3天、2028跨年3天
預計將有9個連假!
此為 預估放假日期,待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正式公佈後,將再更新放假日期及補班日期
國定假日 | 日期 | 放假天數 |
---|---|---|
2027元旦 | 1/1(五) ~ 1/3(日) | 3 天 |
過年春節 | 2/4(四) ~ 2/10(三) | 7 天 |
228紀念日 | 2/27(六) ~ 3/1(一) | 3 天 |
清明節 | 4/3(六) ~ 4/6(二) | 4 天 |
勞動節 | 4/30(五) ~ 5/2(日) | 3 天 |
端午節 | 6/9(三) | 1 天 |
中秋節 | 9/15(三) | 1 天 |
教師節 | 9/28(二) | 1 天 |
雙十國慶 | 10/9(六) ~ 10/11(一) | 3 天 |
台灣光復節 | 10/23(六) ~ 10/25(一) | 3 天 |
行憲紀念日 | 12/24(五) ~ 12/26(日) | 3 天 |
2028跨年 | 12/31(五) ~ 1/2(日) | 3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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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行政局預計將於前一年六月初公布正式版本的行事曆。可以先參考小編根據新版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所預排的行事曆!

2027行事曆 (民國116年) 圖檔下載
2027行事曆 (民國116年) PDF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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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元旦放幾天?
1/1(五) ~ 1/3(日),放3天
2027 過年春節放幾天?
2/4(四) ~ 2/10(三),放7天
2027 228紀念日放幾天?
2/27(六) ~ 3/1(一),放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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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 清明節放幾天?
4/3(六) ~ 4/6(二),放4天
2027 勞動節放幾天?
4/30(五) ~ 5/2(日),放3天
2027 端午節放幾天?
6/9(三),放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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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 中秋節放幾天?
9/15(三),放1天
2027 教師節放幾天?
9/28(二),放1天
2027 雙十國慶放幾天?
10/9(六) ~ 10/11(一),放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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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 台灣光復節放幾天?
10/23(六) ~ 10/25(一),放3天
2027 行憲紀念日放幾天?
12/24(五) ~ 12/26(日),放3天
2028跨年放幾天?
12/31(五) ~ 1/2(日),放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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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
總統114年5月28日華總一義字第11400053171號令公布
第三條 紀念日之名稱及日期如下:
- 一、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一月一日。
- 二、和平紀念日:二月二十八日。
- 三、國父逝世紀念日:三月十二日。
- 四、反侵略日:三月十四日。
- 五、民族平等紀念日:三月二十一日。
- 六、革命先烈紀念日:三月二十九日。
- 七、言論自由日:四月七日。
- 八、原住民族抵抗日:六月二十六日。
- 九、解嚴紀念日:七月十五日。
- 十、原住民族日:八月一日。
- 十一、終戰紀念日:八月十五日。
- 十二、八二三紀念日:八月二十三日。
- 十三、國家防災日:九月二十一日。
- 十四、孔子誕辰紀念日:九月二十八日。
- 十五、國慶日:十月十日。
- 十六、臺灣聯合國日:十月二十四日。
- 十七、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十月二十五日。
- 十八、國父誕辰紀念日:十一月十二日。
- 十九、行憲紀念日:十二月二十五日。
- 二十、全國客家日:十二月二十八日。
第四條 下列紀念日均放假一日,其餘均不放假:
- 一、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
- 二、和平紀念日。
- 三、孔子誕辰紀念日。
- 四、國慶日。
- 五、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
- 六、行憲紀念日。
第五條 節日之名稱及日期如下:
一、民俗節日:
- (一)春節:農曆一月一日。
- (二)元宵節:農曆一月十五日。
- (三)清明節:定於清明日。
- (四)端午節:農曆五月五日。
- (五)中元節:農曆七月十五日。
- (六)中秋節:農曆八月十五日。
- (七)重陽節:農曆九月九日。
- (八)除夕:農曆十二月之末日。
- (九)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各該原住民族放假日期,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參酌各該原住民族習俗及徵詢各該原住民族部落意見後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
- 二、道教節:農曆一月一日。
- 三、消防節:一月十九日。
- 四、農民節:定於立春日。
- 五、婦女節:三月八日。
- 六、植樹節:三月十二日。
- 七、青年節:三月二十九日。
- 八、國際醫師節:三月三十日。
- 九、兒童節:四月四日。
- 十、佛陀誕辰日:農曆四月八日。
- 十一、勞動節:五月一日。
- 十二、國際護理師節:五月十二日。
- 十三、母親節:五月第二個星期日。
- 十四、環境日:六月五日。
- 十五、國家海洋日:六月八日。
- 十六、警察節:六月十五日。
- 十七、漁民節:七月一日。
- 十八、父親節:八月八日。
- 十九、祖父母節:八月第四個星期日。
- 二十、軍人節:九月三日。
- 二十一、國民體育日:九月九日。
- 二十二、教師節:九月二十八日。
- 二十三、海巡節:十一月八日。
- 二十四、中華文化復興節:十一月十二日。
- 二十五、身心障礙者日:十二月三日。
- 二十六、人權日:十二月十日。
- 二十七、移民日:十二月十八日。
- 二十八、其他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之日。
第六條 前條所列節日之放假依下列規定辦理:
- 一、除夕及春節:自農曆十二月末日之前一日至翌年一月三日,放假五日。
- 二、兒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教師節及中秋節:均放假一日。
- 三、原住民族歲時祭儀:由原住民依其族別歲時祭儀擇定三日放假。
- 四、消防節及警察節:依主管機關規定放假。
- 五、軍人節:依國防部規定放假。
- 六、海巡節:依海洋委員會規定放假。
兒童節與清明節同一日時,於前一日放假。但逢星期四時,於後一日放假。
第一項以外之節日,均不放假。
第八條 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逢例假日者,應予補假。調整放假及補行上班日期,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者外,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調移並公告之。
第九條 第四條、第六條及前條放假日之調移,情形特殊者得依下列規定辦理:
- 一、交通運輸、警察、消防、海巡、醫療、關務、矯正等全年無休實施輪班、輪休制度之政府機關或機構,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調移之。
- 二、前款以外為民服務之政府機關或機構、學校,在不影響為民服務之原則下,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視實際業務需要調移之。
- 三、軍事機關基於國防安全考量及因應戰備之需要,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視實際需要調移之。
摘錄「政府機關配合紀念日與節日補假及調整放假處理要點」部分規定
114年6月13日行政院院授人培字第1143024631號函修正
- 二、本要點適用於政府機關。但本條例第九條所定政府機關(構)、學校及軍事機關,其放假日之調移,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該條規定辦理。民間企業之放假,依照勞動基準法及其他法令規定,由勞資雙方協商處理。
- 三、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逢星期六者於前一個上班日補假,逢星期日者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但除夕及春節放假日逢例假日者,得於前一個或次一個上班日補假。
- 四、因應除夕及春節連續假期,除夕及春節放假日之次一個上班日為星期五者,得調整和平紀念日之補假日至該上班日補假。
- 五、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依本要點規定擬訂,簽陳行政院核定,並於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公告次年之辦公日曆表。但有特殊情形時,得延後於八月三十一日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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